劳生衰病渐侵寻,说剑当歌已不禁。藏谷本来无得丧,溷茵随处有升沈。
三分自定孙刘计,九辩谁知屈宋心。海上卢敖招手语,莫将白发换黄金。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李希圣的诗词(215条)
大冠高盖黄尘底,晚得刘侯差自喜。一卷匡庐独往图,悄然著我千岩里。
金华贵人一字无,佩玉鸣裾工走趋。仕宦不达坐读书,君之此计愚且迂。
山中花开酒应熟,卖书来问东家屋。我亦平生江海心,岁晚从君喂黄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