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春寒仍未消,寒梅始花江雁遥。轻红重碧不禁怯,雨细风粗相倚骄。
寂寂楼台帘半掩,深深院落烛初烧。十年谙尽关山路,记踏霜痕过板桥。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李希圣的诗词(215条)
客从北海来,中有数橡屋。劝我居海滨,闭门寄幽独。
上漏旁复穿,伸东虑西缩。补苴术已穷,举家待倾覆。
客曰曷焚之,改营出新筑。主人谢不能,踌躇额嚬蹙。
吉凶未可知,客言徒取辱。诸公谋自工,谀辞颂歌哭。
吾将说燕书,请君举明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