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号白坡,又号大复山人,信阳浉河区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授中书舍人。正德初,宦官刘瑾擅权,何景明谢病归。刘瑾诛,官复原职。官至陕西提学副使。为“前七子”之一,与李梦阳并称文坛领袖。其诗取法汉唐,一些诗作颇有现实内容。有《大复集》。 ►何景明的诗词(1062条) ►何景明的名句(8条)
何景明为官清廉,作为皇帝的钦差大臣出使滇南归来,不取地方官吏贡献一金一物。在就任陕西还里时,《明史》也明确记载:“官囊不满三十金”。当他看到宦官刘瑾擅权、贪赃枉法时,敢于直言纳谏,上书吏部部尚书,劝其秉政毋挠。刘瑾得知后趁机打击报复,革职上告诸官,何景明虽已因病返乡,也难逃罢官厄运。
何景明生性梗直,当文坛挚友李梦阳受迫害关到江西牢狱时,人人自危,惟何景明上书吏部为之奔呼。并在《应诏陈言治安疏》里,揭露皇帝存在的四个错误:义子不当蓄;边军不当留;番僧不当宠;宦官不当任。他热爱自己的家乡,在短暂的一生中,写下了380首歌颂家乡的山水诗,对故乡有着无限的眷恋之情。《明史》说:“景明志操耿介,尚节义,鄙荣利,与(李)梦阳并有国士风。”
明成化十九年(1483),何景明出生,其母李氏梦见太阳落到了自己怀里,所以取名景明。
成化二十二年(1486),景明三岁时,其长兄景韶中了举人。二哥景阳也学有小成,这激励了何景明。景明天性聪明,六岁可以对联,八岁可以写文章,读书强记能力很强。
弘治八年(1495),何景明12岁的时候,其父亲在渭源县为官时,也带着何景明。
弘治十一年(1497),何景明归家,大哥景韶教他读《尚书》,只九个月就可以讲解了。此时沁水御史李瀚巡按汝宁,调试信阳诸生,当读了何景明的卷子之后大叹"奇才",并特意到信阳来看何景明。于是何景明在这时就出名了。
弘治十二年(1499),何景明16岁时,与二兄同时中举(省试),何景明以《尚书》经第三名中举。
弘治十三年(1500),何景明参加礼部的春试,因为文中多奇字,主考官不欣赏,所以名落孙山。归家后,二哥任巴陵县令,何景明和他一起到了巴陵。
弘治十五年(1502),景明20岁时,终于考上了进士。按理何景明就照例为庶吉士,但因他生性耿直,所以没有成为庶吉士。
弘治十七年(1504),22岁这一年,正式授为中书舍人。中书舍人,任起草诏令之职,参与机密,由文笔好者、有德者任之,属从七品。
弘治十八年(1505),何景明奉命出使云南,一年后回京。何景明为官之时,也是大宦官刘瑾当权之时,当时正德皇帝明武宗只有15岁,对他无可奈何。何景明上书首辅要求制裁刘瑾,但没有用,何景明便请求还乡,刘瑾批准。
何景明回信阳住了四年,除读书、写书之外就是游玩。此期间何景明大哥和父母相继去世。
正德五年(1510)刘瑾被诛,何景明官复中书舍人,并任内阁讲经官。讲官为帝王和大臣讲儒家经典,一月三次。
正德十三年(1518),35岁这一年,何景明升为吏部验封司员外郎,为从六品,长官为吏部尚书。下设四司: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也很有实权。
正德十三年(1518),升为陕西提学副使。官至四品。
正德十六年(1521),何景明因病辞官,回归故里,6天后病故,年仅39岁。
在此之前,明代盛行台阁体,讲究粉饰太平、华贵等,注重形式。盛行八股文。何景明中进士之后,也当时的李梦阳、康海、王九思、边贡、徐祯卿、王廷相等,倡导文学复古。当时合称"明代前七子"。其主要主张是"文必秦汉,诗必盛唐。"文章以适用为主,诗歌以反映现实、有韵味为好。
中国历史上,凡是社会有重大变革,都会在文学复古运动中显示出来,如韩、柳古文运动,欧阳修诗文革新运动等。并且复古运动都会推动文学的革新与发展。因为任何时代的文章做多了,都会慢慢变成了官样文章,没有内容,只重形式。
何李的复古运动使中国文风在明代中期为之一大变。
当时这些人拼命地学习唐诗,亦步亦趋,后来何景明发现这又将诗歌创作带到了死地,没有创新。所以何景明在回到信阳时,接解到民间文学、诗歌,发现真正的文学是反映现实生活的诗歌,是有韵味的诗歌。所以认为老杜的诗没有韵味,反而不如初唐四杰的好。反对模仿,要求独创。并批评了李梦阳的诗歌创作。激怒了李梦阳,两人从此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