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甄(1630~1704),初名大陶,字铸万,号圃亭,四川达州人,唐瑜的第十一代孙,明末清初思想家。唐甄与遂宁人吕潜、新都人费密,合称“清初蜀中三杰”;又与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并称明末清初“四大著名启蒙思想家”。 ►唐甄的诗词(1条) ►唐甄的名句(9条)
8岁时,因为父亲唐阶泰考中进士,上任吴江县令,唐甄从此跟随父亲宦游,先后在江苏、江西、北京、南京等地待过。
清顺治十四年(1657),唐甄回到四川阆中参加乡试,中举人。次年,前往北京参加会试,未中,旋即参加吏部考试。
康熙十年(1671),任山西省潞安府长子县知县。他在长子县任内,重视生产,亲自下乡督导种桑养蚕,废除酷罚。因为逃犯的事情被牵连,被免职,唐甄只当了10个月县令。罢官后,移居苏州枫桥,往来于吴江、枫桥两地间。唐甄潜心著述,家徒四壁,身无完衣,食不果腹,父、母、兄死不能葬,仍振笔著书不缀,乐在其中。
唐甄晚年穷困潦倒,没有子嗣。著作由女婿王闻远付梓行世。
唐甄批判“君权神授”,认为天子之尊,并非天地大神,都是人。古之贤君,虽贵为天子,但仍无不与民同情。明清之时人君之尊,如在天上,与帝同体。视其臣民如犬马虫蚁。认为君主只不过是“匹夫”、“独夫”而已。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认为杀人之事,帝王居其半。大将、偏将、卒伍、官吏杀人,皆非彼之所杀,“天子实杀之”。杀人者众手,实灭子之大手,自秦以来屠杀二千年。质问“何帝王盗贼之毒至于如此其极”?主张把帝王送上刑庭,进行审判。对其官吏,则斥之为“狐鼠之官”、“豺狼之官”。将官吏之“贪”视为天下最大的虐政之一。认为多官害民,天下之官皆弃民之官,天下之事,皆弃民之事。天下难治,非民而官!因而主张“以刑狐鼠之官”,特别要“重刑匿狐鼠豺狼之官”。提出平等原则,认为人们应如兄弟,同处天地之间犹同处一帐之内,并认为此“天地生人之道”。天地之道故平,平则万物各得其所。人之生,无不同。而欲治不平就必须抑尊,认为位在天下以上者;必处于天下之下。今之君主,必效古之贤君,存心如赤子,处身如农夫,殿陛如田舍,衣食如贫士。天子称“皇上”,非礼!同时,要给宰相实权,官吏要接贱干如对公卿,临匹夫如对上帝。允许“士议于学”、“庶人谤于道”,“让庶民干政”。治不平必须富民,提出富在编户,不在府库,若户空虚,虽府库积财如山,实为贫国。而富民必因其自然之利而无以扰之,即官不扰民,剔除扰民之政。尧舜之道无他,耕耨、桑蚕、鸡猪。清初实为农空、工空、市空、仕空。为民就是道,就是学。
唐甄反对儒者空谈误国,把能否救民视为儒者的标准,称追求“道学”、“气节”、“文章”者,为三败类。认为性不尽,非圣,功不兄,非性。批判守儒理学是精入而遗外。晚年宗王阳明良知之学,认为他专致良知,一以贯之,明如日月,四通八辟而无碍。把心、性综合为道。认为“天地际,心与天地际”。提出心无生死,无往来,无古今。在认识论上,排斥感性和理性,提倡“即心得道”、“直探性体,统摄无外”。贵心得,贱耳目。多闻多见,有害于心。甚至“知”也多余,谓知浚沈心,见博覆心,闻蓄亡心。三者根心,还以绒心。袭王阳明“知行合一”说。主张经世致用,批评儒者不言功。主张无成乃无毁,有成必有毁,天地成毁,虽不可见,当亦无异于“人物”。在进与退、先与后、速与迟、战与守、全与半上,都有朴素的辩证观点。提倡分析,认为凡事,见以为可,而其中有不可者,见以为不可,而其中有可者。梁启超认为其政治思想,是三百年前之“快论”,不能不说是“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