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ǔ九rì日lóng龙shān山yǐn饮--lǐ李bái白
jiǔ九rì日lóng龙shān山yǐn饮,,huáng黄huā花xiào笑zhú逐chén臣。。
zuì醉kàn看fēng风luò落mào帽,,wǔ舞ài爱yuè月liú留rén人。。
译文
九日在龙山宴饮,黄色的菊花盛开似在嘲弄我这个逐臣。
醉眼看看秋风把我的帽子吹落,月下醉舞,明月留人。
注释
龙山:在当涂县南十里,蜿蜒如龙,蟠溪而卧,故名。见《太平府志》。
黄花:谓菊花。菊花有多种颜色,古人以黄菊为正色,故常以黄花代称。
逐臣:被贬斥、被驱逐的臣子,诗人自称。
风落帽:用晋孟嘉九日登高落帽事。详见《九日登山》诗注。东晋大司马桓温曾在重阳节登龙山,其部下参军孟嘉被风吹落帽,孟嘉仍浑然不觉,桓温命人作文嘲之,孟嘉作答,挥笔而就,一时传为佳话。
参考资料:
1、詹福瑞 等.李白诗全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760
在咏菊诗中,“龙山之会”、“落帽人”是常被引用的典故。李白把这个典故与自己的龙山之游紧密结合在一起抒发了内心的失意愤懑、旷达洒脱的复杂感情。
在重阳节之际,诗人登上了当涂附近的名胜之地龙山,与好友痛饮菊花酒,借吟诗来倾泻胸中之情。首句点明时间地点,既写诗人的宴饮,也扣晋桓温同宾僚的宴饮,这样写就使以后的用典不仅自然吻合,且合情合理,亦即顺理成章。次句“黄花笑逐臣”,着重写宴饮时菊花的神态。“笑”,十分生动、形象地写出了菊花盛开时的美艳的容颜。“逐臣”,追随诗人。这是说菊花开得到处都是,无论诗人到了哪里,都能看到喷吐异香的黄花,同样,诗人无论到了哪里,都有朵朵怒绽的黄花向他微笑。在登龙山之际,联想起这里曾经上演过的名士清流之事,以“逐臣”自比的李白,暂时忘却了政治上的不得意,把自己比作被风吹落帽的名士孟嘉,表达了对名士的向往和对自然的热爱。三、四句“醉看风落帽,舞爱月留人。”前一句用典,重在“醉”字,后一句写实,重在“舞”字。饮美酒赏黄花,酒不醉人人自醉,花不能舞人自舞,体现出饮酒赏花的乐趣,表现出诗人放旷的性格、浪漫的气质。“陶然共忘机”,正是此情此景的真实描绘。可见,后两句诗是前两句诗的深化。诗的最后一句“舞爱月留人”,巧妙地将月亮拟人化,以“月留人”收尾,显得生动别致,表面上是说月亮挽留诗人,而实际上是诗人留恋这脱俗忘尘的自然之境,不愿割舍而去。
孟嘉九日龙山落帽事,是魏晋名士飘逸风度的典型体现,历来文人多爱诵之。李白在这里以孟嘉自比,临风醉酒落帽,对月起舞弄影,自有一分超放的情味。但“逐臣”一语,也透出了他胸中的牢落不平,这就使本诗不仅仅是一篇吟赏前辈风流之作,同时也有其现实遭际的感慨在。
参考资料:
1、葛世奇 杨春鼎编.历代咏花诗词三百首译析:吉林文史出版社,1992年09月第1版:435-436
2、蔡毅 胡有清.中国历代饮酒诗赏析:江苏文艺出版社,1991年06月第1版:77
此诗与前诗《九日》或为同时之作。约作于宝应元年至广德元年(762—763)间。龙山,在当涂县。《元和郡县志》江南道宣州当涂县:“龙山,在县东南十二里,桓温尝与僚佐九月九日登此山宴集。”
参考资料:
1、詹福瑞 等.李白诗全译.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7:760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竞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茹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