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ì自zuò作shòu寿táng堂yīn因shū书yī一jué绝yǐ以zhì志zhī之--lín林bū逋
hú湖shàng上qīng青shān山duì对jié结lú庐,,fén坟tóu头qiū秋sè色yì亦xiāo萧shū疏。。
mào茂líng陵tā他rì日qiú求yí遗gǎo稿,,yóu犹xǐ喜céng曾wú无fēng封chán禅shū书。。
译文
生前在西湖边青葱的山岭上构筑庐舍,死后坟头上应该是秋色萧索。
哪一天皇帝要搜求我的遗稿,我应该庆幸从来没有写过什么谈封禅之书。
注释
寿堂:停放死者棺木以行祭礼的厅堂。此处指坟墓。书:书写。一绝:一首绝句。志:记。
青山:青葱的山岭。此指西湖孤山。结庐:构筑房舍。
萧疏:寂寞,凄凉。
茂陵:汉武帝陵墓,这里即指汉武帝。遗稿:指前人遗留下的手稿。
封禅(shàn)书:指司马相如言封禅事的遗书。
参考资料:
1、搜韵网.自作寿堂因书一绝以志之
“湖上青山对结庐,坟前修竹亦萧疏”二句,从“结庐”和“坟前”落笔,由生前写到身后,形象地总结了他的一生。林逋是个清苦的隐逸诗人。绿波荡漾的西子湖水,翠竹葱茏的湖心孤山,令这位“梅妻鹤子”的诗人留连徜徉。这面湖依山的庐舍,正是他朝夕相处之所。诗人在此,虽“家贫衣食不足”,却“性活淡好古,弗趋荣利”,杭州近在咫尺,居然“二十年足不及城市”(均见《宋史》本传),足见其安贫乐道的志趣。首句侧重写的是“庐”,是述他生前,次句紧扣的则是“坟”,是述他身后。庐是于湖上青山相对,坟是修竹萧疏。前后相溶,然还有第二层的意思在里面,第一句乃是写生前之状,第二句则是想像之景了。虽是清苦冷落,但句子中表现出作者的一些自许和自得。林逋生前在庐侧造墓穴,自有长眠于湖光山色间之意。“亦萧疏”三字,示身后的萧条,正见隐士本色。
《后村诗话》说林逋一生苦吟,自摘十三联五言,唯五联存集中,梅尧臣序其诗集,更叹“所存百无一二焉,于戏惜哉!”林逋也曾说:“吾方晦迹林壑,且不欲以诗名一时,况后世乎!”但好事者往往窃记之,所以遗稿尚有数百篇。“茂陵他日求遗稿,犹喜曾无封禅书”二句,是作者以遗稿中并无封禅书一类阿谀谄媚文字自慰,以示高洁。据《汉书·司马相如传》,司马相如死后,汉武帝曾从他家中取到一卷谈封禅之书。所言不外歌颂汉皇功德,建议举行“封泰山,禅梁父”的大典。林逋借古喻今,表明决不屑于像司马相如那样希宠求荣。“犹喜”,“曾无”俱为庆幸之语,感情色彩很是浓烈。这二句是林逋名句,颇为后人传诵,之所以如此,并非在于它是奇语、丽句,而是因为它表现出诗人的高尚志节。宋真宗时,大臣王钦若等伪造符瑞,怂恿真宗东封泰山,借以邀宠。林逋这两句诗是针对此事而发,立意高绝。秦观曾称赞说:“识趣过人如此,其风姿安得不高妙也!”后代文人在用司马相如草封禅书之事时,有正用反用之别,王禹偁《谪守黄冈谢表》中“茂陵封禅之书,惟期死报”之语,是正用,林逋这里是反用。对此,严有翼认为林逋要高出王禹偁一筹。以后胡仔虽颇不以为然,但林逋此二句流传之广,决非王禹偁句之可比却是事实。林逋生当北宋盛世,诗文颇有名,却淡于荣利,终生布衣,诗中所表白的,并非虚语,所透出的是一股高逸淡远之气。
参考资料:
1、黄刚 等.宋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48-49
林逋生前一身梅香,也很在意自己死后的声名。史载,林和靖(林逋字和靖)既老,自为墓于庐侧,因作诗,即《自作寿堂因书一绝以志之》。此诗当是作者临终明志之作。
参考资料:
1、黄刚 等.宋诗鉴赏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7:48-49
长溪杨声伯典长沙楫棹,居濒湘江,窗间所见,如燕公、郭熙画图,卧起幽适。丙午七月既望,声伯约予与赵景鲁、景望、萧和父、裕父、时父、恭父,大舟浮湘,放乎中流,山水空寒,烟月交映,凄然其为秋也。坐客皆小冠綀服,或弹琴,或浩歌,或自酌,或援笔搜句。予度此曲,即念奴娇之鬲指声也,于双调中吹之。鬲指亦谓之“过腔”,见晁无咎集。凡能吹竹者,便能过腔也。
五湖旧约,问经年底事,长负清景?暝入西山,渐唤我,一叶夷犹乘兴。倦网都收,归禽时度,月上汀洲冷。中流容与,画桡不点清镜。
谁解唤起湘灵,烟鬟雾鬓,理哀弦鸿阵。玉麈谈玄,叹坐客、多少风流名胜。暗柳萧萧,飞星冉冉,夜久知秋信。鲈鱼应好,旧家乐事谁省。
黄冈之地多竹,大者如椽,竹工破之,刳去其节,用代陶瓦。比屋皆然,以其价廉而工省也。
子城西北隅,雉堞圮毁,蓁莽荒秽,因作小楼二间,与月波楼通。远吞山光,平挹江濑,幽阒辽夐,不可具状。夏宜急雨,有瀑布声;冬宜密雪,有碎玉声;宜鼓琴,琴调虚畅;宜咏诗,诗韵清绝;宜围棋,子声丁丁然;宜投壶,矢声铮铮然;皆竹楼之所助也。
公退之暇,被鹤氅衣,戴华阳巾,手执《周易》一卷,焚香默坐,消遣世虑。江山之外,第见风帆沙鸟,烟云竹树而已。待其酒力醒,茶烟歇,送夕阳,迎素月,亦谪居之胜概也。
彼齐云、落星,高则高矣;井干、丽谯,华则华矣;止于贮妓女,藏歌舞,非骚人之事,吾所不取。
吾闻竹工云,竹之为瓦,仅十稔。若重覆之,得二十稔。噫,吾以至道乙未岁,自翰林出滁上,丙申移广陵;丁酉又入西掖,戊戌岁除日有齐安之命,己亥闰三月到郡。四年之间,奔走不暇,未知明年又在何处,岂惧竹楼之易朽乎!幸后之人与我同志,嗣而葺之,庶斯楼之不朽也!
咸平二年八月十五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