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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丘长孺南还二首 其一

文人情性武人装,闹带花衫大羽囊。鬻宅典田重出塞,臂鹰牵犬复还乡。

身穿通邑千人看,马度秋原百鸟藏。莫向前途久留滞,吴姬酿酒待君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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蔺相如完璧归赵论

  蔺相如之完璧,人皆称之。予未敢以为信也。

  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诈赵而胁其璧。是时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窥赵也。赵得其情则弗予,不得其情则予;得其情而畏之则予,得其情而弗畏之则弗予。此两言决耳,奈之何既畏而复挑其怒也!

  且夫秦欲璧,赵弗予璧,两无所曲直也。入璧而秦弗予城,曲在秦;秦出城而璧归,曲在赵。欲使曲在秦,则莫如弃璧;畏弃璧,则莫如弗予。夫秦王既按图以予城,又设九宾,斋而受璧,其势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则前请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赵璧乎?而十五城秦宝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弃我如草芥也。大王弗与城,而绐赵璧,以一璧故,而失信于天下,臣请就死于国,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怀而逃之,而归直于秦?

  是时秦意未欲与赵绝耳。令秦王怒而僇相如于市,武安君十万众压邯郸,而责璧与信,一胜而相如族,再胜而璧终入秦矣。

  吾故曰:蔺相如之获全于璧也,天也。若其劲渑池,柔廉颇,则愈出而愈妙于用。所以能完赵者,天固曲全之哉!

敦煌乐
明代杨慎

角声吹彻梅花,胡云遥接秦霞。

白雁西风紫塞,皂雕落日黄沙。

汉使牧羊旌节,阏氐上马琵琶。

梦里身回云阙,觉来泪满天涯。

五人墓碑记
明代张溥

  五人者,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激于义而死焉者也。至于今,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于其墓之门,以旌其所为。呜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贵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没不足道者,亦已众矣;况草野之无闻者欤?独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为士先者,为之声义,敛赀财以送其行,哭声震动天地。缇骑按剑而前,问:“谁为哀者?”众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毛一鹭,公之逮所由使也;吴之民方痛心焉,于是乘其厉声以呵,则噪而相逐。中丞匿于溷藩以免。既而以吴民之乱请于朝,按诛五人,曰颜佩韦、杨念如、马杰、沈扬、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当刑也,意气扬扬,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谈笑以死。断头置城上,颜色不少变。有贤士大夫发五十金,买五人之头而函之,卒与尸合。故今之墓中全乎为五人也。

  嗟乎!大阉之乱,缙绅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几人欤?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素不闻诗书之训,激昂大义,蹈死不顾,亦曷故哉?且矫诏纷出,钩党之捕遍于天下,卒以吾郡之发愤一击,不敢复有株治;大阉亦逡巡畏义,非常之谋难于猝发,待圣人之出而投缳道路,不可谓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观之,则今之高爵显位,一旦抵罪,或脱身以逃,不能容于远近,而又有剪发杜门,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贱行,视五人之死,轻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义暴于朝廷,赠谥褒美,显荣于身后;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于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无不有过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领,以老于户牖之下,则尽其天年,人皆得以隶使之,安能屈豪杰之流,扼腕墓道,发其志士之悲哉?故余与同社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为之记,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于社稷也。

  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

感怀

三十年来麋鹿踪,若为老去入樊笼。

五湖春梦扁舟雨,万里秋风两鬓蓬。

远志出山成小草,神鱼失水困沙虫。

白头博得公车召,不满东方一笑中。

蚊对

  天台生困暑,夜卧絺帷中,童子持翣飏于前,适甚就睡。久之,童子亦睡,投翣倚床,其音如雷。生惊寤,以为风雨且至也。抱膝而坐,俄而耳旁闻有飞鸣声,如歌如诉,如怨如慕,拂肱刺肉,扑股面。毛发尽竖,肌肉欲颤;两手交拍,掌湿如汗。引而嗅之,赤血腥然也。大愕,不知所为。蹴童子,呼曰:“吾为物所苦,亟起索烛照。”烛至,絺帷尽张。蚊数千,皆集帷旁,见烛乱散,如蚁如蝇,利嘴饫腹,充赤圆红。生骂童子曰:“此非吾血者耶?尔不谨,蹇帷而放之入。且彼异类也,防之苟至,乌能为人害?”童子拔蒿束之,置火于端,其烟勃郁,左麾右旋,绕床数匝,逐蚊出门,复于生曰:“可以寝矣,蚊已去矣。”

  生乃拂席将寝,呼天而叹曰:“天胡产此微物而毒人乎?”

  童子闻之,哑而笑曰:“子何待己之太厚,而尤天之太固也!夫覆载之间,二气絪緼,赋形受质,人物是分。大之为犀象,怪之为蛟龙,暴之为虎豹,驯之为麋鹿与庸狨,羽毛而为禽为兽,裸身而为人为虫,莫不皆有所养。虽巨细修短之不同,然寓形于其中则一也。自我而观之,则人贵而物贱,自天地而观之,果孰贵而孰贱耶?今人乃自贵其贵,号为长雄。水陆之物,有生之类,莫不高罗而卑网,山贡而海供,蛙黾莫逃其命,鸿雁莫匿其踪,其食乎物者,可谓泰矣,而物独不可食于人耶?兹夕,蚊一举喙,即号天而诉之;使物为人所食者,亦皆呼号告于天,则天之罚人,又当何如耶?且物之食于人,人之食于物,异类也,犹可言也。而蚊且犹畏谨恐惧,白昼不敢露其形,瞰人之不见,乘人之困怠,而后有求焉。今有同类者,啜栗而饮汤,同也;畜妻而育子,同也;衣冠仪貌,无不同者。白昼俨然,乘其同类之间而陵之,吮其膏而盬其脑,使其饿踣于草野,流离于道路,呼天之声相接也,而且无恤之者。今子一为蚊所,而寝辄不安;闻同类之相,而若无闻,岂君子先人后身之道耶?”

  天台生于是投枕于地,叩心太息,披衣出户,坐以终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