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艳惊人出汉宫,红颜命薄古今同。
君王纵使轻颜色,予夺权何畀画工?
译文
艳丽惊人的王昭君远嫁匈奴离开汉宫,年轻貌美的女子多是薄命人古今相同。
汉元帝即使不重视女子的美丽。为什么把决定权交给画工呢?
注释
明妃:即王昭君。晋人避司马昭之讳,改称明妃或明君。《西京杂记》记载,当时宫廷画师毛延寿为宫女画像,汉元帝按像召幸宫女。宫女们争相贿赂毛延寿,唯独王昭君不愿行贿。毛延寿就把她画得很丑,因而不为元帝召见。后来被遣出塞,远嫁匈奴。
出汉宫:指昭君出塞和亲事,远嫁匈奴。
红颜薄命:年轻貌美的女子命运不好。戚序本作“薄面”,庚辰本(此回据程高系统本抄配)作”命薄“,这里从列藏本。
君王:指汉元帝。
轻颜色:是说不看重女子的美丽。
予:赐予、加宠。
夺:剥夺、弃置。畀(bì):给。
这首诗是《红楼梦》中林黛玉惜“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的寄慨之作。林黛玉自谓:“曾见古史中有才色的女子,终身遭际令人可欣、可羡、可悲、可叹者甚多,……胡乱凑几首诗,以寄感慨。”恰好被贾宝玉翻见,将这组诗题为《五美吟》。《五美吟·明妃》就是其中之一。
组诗中所写的人事其实并非都据史实。如东施效颦出自《庄子》,带有寓言性质;《西京杂记》中所写王昭君不肯贿赂画工以致不为汉元帝所知而被诏使出塞的情节只是传说;至于出自《虬髯客传》的红拂形象则更经传奇作者的艺术加工。
这首诗中的议论原本是借古讽今,为现实感受而发。林黛玉讥刺汉元帝大权旁落,听命于画工,表现了她自己不肯听人摆布的独立性格。
诗中所咏与小说情节的某种照应关系,这是可以研究的问题。《五美吟》写的都是关于死亡或别离的内容,有的还涉及事败或者获罪被拘系,这就不是偶然的了。在现存材料很少的条件下,要确切地阐明作者的意图还是不容易的。在《红楼梦》戚序本与甲辰本上有一条早期批语说:“《五美吟》与后《十独吟》对照。”《十独吟》在后四十回续书中没有,当是已散失的后半部原稿中薛宝钗或史湘云所写的诗。从诗题看,大概是借古史上十个独处的女子如寡妇、弃妇、尼姑和离别丈夫的妇女等的愁怨,来写书中人物的现实感触的。所谓“对照”当也不仅仅限指诗题。
《五美吟·明妃》是一首七言绝句。诗的前两句是对明妃遭遇的哀叹,后两句表达了对汉元帝做法的不满。这首诗借咏叹明妃的命运,表达了黛玉对爱情婚姻方面受人操控、不能自主的苦恼。诗中舍弃史书记载,借用了《西京杂记》记载的关于明妃的不幸传说,使全诗充满了愤慨之情。
曹雪芹将《明妃》写在了《红楼梦》第六十四回,是小说人物林黛玉所作。这一时期,贾府里已经呈现出了种种危机,“声威赫赫”的贾府,已是江河日下,濒临崩溃。而封建贵族阶级叛逆者林黛玉的思想,处处同封建正统思想格格不入。她的叛逆行动,同贾府的统治秩序和家世利益,直接冲突。贾府的卫道者们逐渐撕下了笼罩在家族骨肉关系之上的温情脉脉的纱幕,对她的冷淡与孤立也随之而加深,这虽然未能迫使她俯首屈从,却使她精神苦闷,感情抑郁,而又骨鲠在喉,无处倾吐。于是她便借《明妃》这首诗言志。
参考资料:
1、哈尔滨师范学院中文系“三结合”编写小组.《红楼梦》诗词选评.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75:191-192
晋灵公不君。厚敛以雕墙。从台上弹人,而观其辟丸也。宰夫胹熊蹯不熟,杀之,寘诸畚,使妇人载以过朝。赵盾、士季见其手,问其故而患之。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会请先,不入,则子继之。”三进及溜,而后视之。曰: “吾知所过矣,将改之。”稽首而对曰:“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诗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夫如是,则能补过者鲜矣。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又曰:‘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能补过也。君能补过,衮不废矣。”
犹不改。宣子骤谏。公患之,使鉏麑贼之。晨往,寝门辟矣。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麑退,叹而言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有一于此,不如死也。”触槐而死。
秋九月,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 趋登,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公嗾夫獒焉。明搏而杀之。盾曰:“弃人用犬,虽猛何为!”斗且出。提弥明死之。
初,宣子田于首山,舍于翳桑。见灵辄饿,问其病,曰: “不食三日矣。”食之,舍其半。问之,曰:“宦三年矣,未知母之存否。今近焉,请以遗之。”使尽之,而为之箪食与肉,寘诸橐以与之。既而与为公介,倒戟以御公徒,而免之。问何故,对曰:“翳桑之饿人也。”问其名居,不告而退。——遂自亡也。
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大史书曰: “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 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宣子曰:“乌呼!‘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其我之谓矣!”
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也,越竟乃免。”
宣子使赵穿逆公子黑臀于周而立之。壬申,朝于武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