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不仅是诗人,薄宦沉沦稷契身。
独向乱离忧社稷,直将歌哭老风尘。
诸侯宾客犹相忌,信史文章自有真。
一饭何曾忘君父,可怜儒士作忠臣。
译文
杜甫不仅仅是一个诗人,他虽然官职低微、一生不得志,却有稷、契一样不平凡的心身。
离乱中一直忧心国家存亡,直到将要老死于颠沛的风尘中,还在用诗歌倾泻悲愤。
在严武手下做官犹遭同僚忌恨,而真实的历史记载则自能体现他真正的才能和诚心。
每一餐饭都不曾忘记君王的恩泽,值得敬爱的是一个读书人终成了爱国的忠臣。
注释
南池:在今山东济宁。杜少陵:即杜甫。杜甫曾居住长安南郊杜陵附近的少陵,自称少陵野老。
薄宦:低微的官,即小官。
沉沦:沦落。稷契:传说为舜时二贤臣,稷管农业,契管教化,在此是作者借杜诗“许身一何愚,窃比稷与契”中杜甫的自比来赞颂杜甫。
社稷:古代天子祭祀的土地神和谷神。后用指国家。
直将:只将。
歌哭:指杜甫忧国忧民、悲壮苍凉的诗作。
风尘:衰老在风尘仆仆的羁旅漂泊之中。
诸侯宾客:指杜甫在成都时曾以检校工部员外郎的官衔参严武节度使幕府,任参谋。诸侯,严武任剑南节度使,地位略当于古代的诸候,故以相喻。犹相忌:指杜甫受到节度使幕府中同僚的猜忌,因而不安于位,仅数月就辞职了。
信史文章:指杜甫诗歌忠实反映当时的社会和人民生活,被誉为“诗史”。信史,真实的历史记载。
一饭:一餐饭。
何曾忘君父:不曾忘记君王的恩泽。
参考资料:
1、胡光舟,张明非主编. 新编千家诗[M]. 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1908-1909.
2、黄岳洲 茅宗祥主编. 中国古典文学名篇鉴赏辞典 明清文学卷[M]. 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2 ,313.
3、滕云. 元明清诗选讲[M]. 北京: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1987,223.
此诗高度地概括和评价了杜甫爱国忧君的一生,表达了自己对杜甫忠君忧国的衷心敬佩之情,深深同情杜甫颠沛流离、歌哭于风尘的不幸命运。全诗深稳典切,凝练有力,一气贯注,笔无懈弱,颇具骨力,尾联尤富思致。
诗的首句“不仅”二字,表明杜甫既是诗人,又是忠臣,同时加重了“忠”的分量,并将“忠”推到突出而明显的位置上。杜甫怀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却只作过一些卑微而闲散的官职。在成都,投奔好友严武,为节度参谋,也不得志,几个月便辞去了。“忌”“薄”相映,有力地表明无论是在朝廷,还是在地方,都是有才而不见用,空怀报国之心。这既是为杜甫鸣不平,又是对时代的批判。“沉沦”“乱离”,表明杜甫长期漂泊,一生潦倒。但他“每依北斗望京华”(《秋兴》),始终不忘国家,不忘人民,不忘“君父”。
就是这样一个诗人而兼“契稷身”,最后连返回故乡的愿望也未实现,病卒于同他相依为命的一只破船上。“忧社稷”“老风尘”,正是杜甫全部生活的真实写照。而其诗歌,号称“诗史”。“信史文章自有真”,这是切合实际的评价。诗歌以“契稷身”而“薄宦沉沦”始,以“儒士作忠臣”而“可怜”终,充分表现了作者对杜甫的深沉感叹。
该诗惊奇之处就是第一句,一开始就以不凡的口吻说“先生不仅是诗人”,一下子把读者的兴头勾起来,令人拍案称奇。其次,该诗结构严谨,很有宋词讲“理”的意味。前后呼应,一问一答,脉络清晰。这首诗体现出蒋士铨的创作风格,感情雄厚,凝重,读来自有一股凛然正气升起。
此诗作于公元1748年(清乾隆十三年),蒋士铨二十四岁。公元1747年(清乾隆十二年),他应江西乡试,中试为举人,旋北上赴京。此年春,参加进士考试,落第南归。途经山东济宁,游杜甫祠堂,写下此诗。
参考资料:
1、黄岳洲 茅宗祥主编. 中国古典文学名篇鉴赏辞典 明清文学卷[M]. 上海:汉语大词典出版社,2002 ,313.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