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牧羊儿。乃是紫烟客。
我愿从之游。未去发已白。
不知繁华子。扰扰何所迫。
昆山采琼蕊。可以炼精魄。
译文
古时金华有个名叫初平的牧羊儿,成道后又叫赤松子,是个云游四海的神仙。
我想与之仙游,可如今已是白发满头。
你看这满世界的年轻人,却在为功名利禄奔扰不停。
去昆仑山上采食琼树的玉蕊吧,可以精饱神满,魂魄飞天。
注释
⑴金华牧羊儿:晋葛洪《神仙传》:黄初平者,丹溪人也。年十五,家使牧羊。有道士见其良谨,便将(带)至金华山石室中,四十余年不复念家。其兄初起如山寻索,历年不得,后见市中有一道士,问之曰;“吾有弟名初平,因令牧羊,失之四十余年,莫知死生所在,愿道君为占之。”道士曰:“金华山中有一牧羊儿,姓黄名初平,是卿弟非耶?”初起闻之,即随道士去,遂得相见,悲喜,语毕,问初平:“羊何在?”曰:“近在山东。”初起往视之,不见,但见白石而还,谓初平曰:“山东无羊也。”初平曰:“羊在耳,但兄自不见之。”初平与初起俱往,初平叱曰:“羊起。”于是白石皆变为羊,数万头。初起曰:“弟独得仙道如此,吾可学否?”初平曰:“唯好道,便可得之。”初起便弃妻子留住,就初平学,共服松脂茯苓,至五百岁,能坐在立亡(消失),行于日中无影,而有童子之色。后乃俱还乡里,诸亲族死亡略尽,乃复还去。初平改字为赤松子,初起改字为鲁班。
⑵紫霞客:指神仙。⑶繁华子:盛年人。⑷扰扰何所迫:忙忙碌碌干什么。⑸琼蕊:传说中琼树的花蕊,食之可以长生。⑹炼精魂:通过修炼留住魂魄。精魂即魂魄。
《古风·金华牧羊儿》是唐代伟大诗人李白创作的组诗《古风》五十九首之一。全诗八句四十字,写作者仰慕神仙,悔恨盛年未曾修炼。
李白《古风》组诗共五十九首,这是其中的第十七首。此诗写仰慕神仙,悔恨盛年未曾修炼。学仙是李白生活的一个主旋律,是其性格奔放不羁的精神源泉。此诗应该是诗人受到某种挫折后的一种消极反应。
此诗不详作年。金华,即金华山,在今浙江金华市北。相传为古牧羊儿即赤松子得道处,事见《神仙传》。太白欲与赤松子游,以采琼蕊炼精魄,求仙长生。“未去发已白”,暗示将近晚年。功业已无成,求仙苦不早,有深沉的失望涌流于胸臆。
世以瞿塘峡口滟滪堆为天下之至险,凡覆舟者,皆归咎于此石。以余观之,盖有功于斯人者。夫蜀江会百水而至于夔,弥漫浩汗,横放于大野,而峡之大小,曾不及其十一。苟先无以龃龉于其间,则江之远来,奔腾迅快,尽锐于瞿塘之口,则其崄悍可畏,当不啻于今耳。因为之赋,以待好事者试观而思之。
天下之至信者,唯水而已。江河之大与海之深,而可以意揣。唯其不自为形,而因物以赋形,是故千变万化而有必然之理。掀腾勃怒,万夫不敢前兮,宛然听命,惟圣人之所使。
余泊舟乎瞿塘之口,而观乎滟滪之崔嵬,然后知其所以开峡而不去者,固有以也。蜀江远来兮,浩漫漫之平沙。行千里而未尝龃龉兮,其意骄逞而不可摧。忽峡口之逼窄兮,纳万顷于一杯。方其未知有峡也,而战乎滟滪之下,喧豗震掉,尽力以与石斗,勃乎若万骑之西来。忽孤城之当道,钩援临冲,毕至于其下兮,城坚而不可取。矢尽剑折兮,迤逦循城而东去。于是滔滔汩汩,相与入峡,安行而不敢怒。
嗟夫,物固有以安而生变兮,亦有以用危而求安。得吾说而推之兮,亦足以知物理之固然。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