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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能协

宋代陆佃

禹门千尺晚登龙,稽古从来缓见功。清节蕴珠函柱白,高文浮蜃吐楼红。

落花正值行时尽,圆月还成别后同。寄字好凭鱼上下,汴渠流水洛新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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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南·游妓散

游妓散,独自绕回堤。芳草怀烟迷水曲,密云衔雨暗城西。九陌未沾泥。

桃李下,春晚未成蹊。墙外见花寻路转,柳阴行马过莺啼。无处不凄凄。

越州赵公救灾记
宋代曾巩

  熙宁八年夏,吴越大旱。九月,资政殿大学士知越州赵公,前民之未饥,为书问属县灾所被者几乡,民能自食者有几,当廪于官者几人,沟防构筑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库钱仓粟可发者几何,富人可募出粟者几家,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使各书以对,而谨其备。

  州县史录民之孤老疾弱不能自食者二万一千九百余人以告。故事,岁廪穷人,当给粟三千石而止。公敛富人所输,及僧道士食之羡者,得粟四万八千余石,佐其费。使自十月朔,人受粟日一升,幼小半之。忧其众相蹂也,使受粟者男女异日,而人受二日之食。忧其流亡也,于城市郊野为给粟之所凡五十有七,使各以便受之而告以去其家者勿给。计官为不足用也,取吏之不在职而寓于境者,给其食而任以事。不能自食者,有是具也。能自食者,为之告富人无得闭粜。又为之官粟,得五万二千余石,平其价予民。为粜粟之所凡十有八,使籴者自便如受粟。又僦民完成四千一百丈,为工三万八千,计其佣与钱,又与粟再倍之。民取息钱者,告富人纵予之而待熟,官为责其偿。弃男女者,使人得收养之。

  明年春,大疫。为病坊,处疾病之无归者。募僧二人,属以视医药饮食,令无失所恃。凡死者,使在处随收瘗之。

  法,廪穷人尽三月当止,是岁尽五月而止。事有非便文者,公一以自任,不以累其属。有上请者,或便宜多辄行。公于此时,蚤夜惫心力不少懈,事细巨必躬亲。给病者药食多出私钱。民不幸罹旱疫,得免于转死;虽死得无失敛埋,皆公力也。

  是时旱疫被吴越,民饥馑疾疠,死者殆半,灾未有巨于此也。天子东向忧劳,州县推布上恩,人人尽其力。公所拊循,民尤以为得其依归。所以经营绥辑先后终始之际,委曲纤悉,无不备者。其施虽在越,其仁足以示天下;其事虽行于一时,其法足以传后。盖灾沴之行,治世不能使之无,而能为之备。民病而后图之,与夫先事而为计者,则有间矣;不习而有为,与夫素得之者,则有间矣。予故采于越,得公所推行,乐为之识其详,岂独以慰越人之思,半使吏之有志于民者不幸而遇岁之灾,推公之所已试,其科条可不待顷而具,则公之泽岂小且近乎!

  公元丰二年以大学士加太子保致仕,家于衢。其直道正行在于朝廷,岂弟之实在于身者,此不著。著其荒政可师者,以为《越州赵公救灾记》云。

浣溪沙·雨过残红湿未飞

雨过残红湿未飞,疏篱一带透斜晖。游蜂酿蜜窃春归。

金屋无人风竹乱,衣篝尽日水沉微。一春须有忆人时。

西江月·坐客见和复次韵
宋代苏轼

小院朱阑几曲,重城画鼓三通。更看微月转光风。归去香云入梦。

翠袖争浮大白,皂罗半插斜红。灯花零落酒花秾。妙语一时飞动。

南乡子·送述古
宋代苏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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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路晚风清。一枕初寒梦不成。今夜残灯斜照处,荧荧。秋雨晴时泪不晴。

陆佃

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 陆佃的诗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