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不得,一夜林乌头白。落月关山何处笛?马嘶还向北。
鱼雁沉沉江国,不忍闻君消息。恨不奋飞生六翼,乱云愁似幂。
译文
君王呵,想归归不得。虽然林间的乌鸦头羽,已经一夜变白。伴随关山落月的,是何处哀怨的长笛?连嘶鸣的征马,也朝向关山以北。
江南的书信断绝,可能是上苍知道我不忍心听到君王落魄的消息。但是我的心里却恨不能生出奋飞的双翼。纷乱的愁云,宛如复盖大地的巨幂。
注释
林乌头白:喻事情难以实现。《史记·荆轲传赞》注引《索隐》:“燕太子丹曰:‘丹求归,秦王曰:乌头白,马生角,乃许耳。’丹乃仰天叹,乌头尽白,马亦生角。”唐李商隐《人欲》:“秦中已久乌头白,却是君王未备知。”
“落月”句:杜甫《洗兵马》:“三年笛里关山月,万国兵前草木风”。又《关山月》是汉乐府横吹曲名,多写边塞士卒久戍不归及家人伤别思远之情。
鱼雁:代指书信。鱼、雁均可传书。沉沉:谓音信不通。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六月十一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书,开始推行变法,引起以慈禧为首的顽固派的忌恨。九月二十日,维新派被袁世凯出卖。二十一日凌晨,慈禧发动政变,幽禁光绪帝于瀛台,捕杀谭嗣同等“帝派”。“百日维新”遂因“戊戌政变”而宣告失败。郑文焯不满于政局的腐败,于1900年前后,写下这三首《谒金门》词。本首词是其第三首。
参考资料:
1、《明清词观止》编委会编. 中华传统文化观止丛书 明清词观止[M]. 上海:学林出版社,2015 ,260-261.
这首词顺承了前两首词已有的气氛,并创造新的意境加以进一步的渲染,把作者所要表达的切肤之痛推上了无以复加的境地。
“一夜林乌头白”,乍看起来悖情拗理,“林乌” 头白,事实上,这一句不是以视觉去描写实景,而是以听觉去构筑想象。那野林之中夜宿的鸟儿哀啭地啼个不停,亦是因于无家可归的怨愁,同是天涯沦落人”,作者深深理解鸟儿的言语。但怀疑鸟儿是否一夜之间也如自己一样愁白了头发,“一夜”正是作者辗转反侧,难以成眠的写照。月亮渐渐向天边落去,忽然传来了呜咽咽的笛声、如泣如诉,那一定是远处关山之下戍边将士思归的心曲,啸啸的马嘶似乎也来自那个方向,战马怀念故土的感情非常深沉。
暗夜之中,作者目送着天空的落月,耳边时时听到这样一些声响,心里的衰伤和悲寂愈演愈烈。对比前两首词上片的写法,这首变换的手法更奇巧。黑夜遮挡了人的视线,听觉上升为感受外界事物的首位。一种声音引发一种想象的画面。所以,这首词的意境与前两首有所不同,缥缈、清虚,流溢着一种奇幻的美。
下片还是转入对主题的阐发上。 “鱼雁沉沉江国”是说两地遥遥相离,音讯难以相通。不要说难见“君”的“颜色”,难知“君”的“踪迹”,就是“君”的消息都难以得到。作者怎能不顿生感慨:“恨不奋飞生六翼?”可见,从第一首到第三首,作者思“君”的感情在逐步加深。“乱云愁似幂”是作者深重如云的哀愁形象的描述。就象那铺天盖地,悠悠不尽的浓云。真所谓“痛彻骨髓”“沉哀入骨”。
参考资料:
1、田军 王洪等主编. 金元明清诗词曲鉴赏辞典[M]. 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0 ,1460-1463.
余生足下。前日浮屠犁支自言永历中宦者,为足下道滇黔间事。余闻之,载笔往问焉。余至而犁支已去,因教足下为我书其语来,去年冬乃得读之,稍稍识其大略。而吾乡方学士有《滇黔纪闻》一编,余六七年前尝见之。及是而余购得是书,取犁支所言考之,以证其同异。盖两人之言各有详有略,而亦不无大相悬殊者,传闻之间,必有讹焉。然而学土考据颇为确核,而犁支又得于耳目之所睹记,二者将何取信哉?
昔者宋之亡也,区区海岛一隅,仅如弹丸黑子,不逾时而又已灭亡,而史犹得以备书其事。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闽越,永历之帝西粤、帝滇黔,地方数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义,岂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昺之在崖州?而其事惭以灭没。近日方宽文字之禁,而天下所以避忌讳者万端,其或菰芦泽之间,有廑廑志其梗概,所谓存什一于千百,而其书未出,又无好事者为之掇拾流传,不久而已荡为清风,化为冷灰。至于老将退卒、故家旧臣、遗民父老,相继澌尽,而文献无征,凋残零落,使一时成败得失与夫孤忠效死、乱贼误国、流离播迁之情状,无以示于后世,岂不可叹也哉!
终明之末三百年无史,金匮石室之藏,恐终沦散放失,而世所流布诸书,缺略不祥,毁誉失实。嗟乎!世无子长、孟坚,不可聊且命笔。鄙人无状,窃有志焉,而书籍无从广购,又困于饥寒,衣食日不暇给,惧此事终已废弃。是则有明全盛之书且不得见其成,而又何况于夜郎、筇笮、昆明、洱海奔走流亡区区之轶事乎?前日翰林院购遗书于各州郡,书稍稍集,但自神宗晚节事涉边疆者,民间汰去不以上;而史官所指名以购者,其外颇更有潜德幽光,稗官碑志纪载出于史馆之所不及知者,皆不得以上,则亦无以成一代之全史。甚矣其难也!
余员昔之志于明史,有深痛焉、辄好问当世事。而身所与士大夫接甚少,士大夫亦无有以此为念者,又足迹未尝至四方,以故见闻颇寡,然而此志未尝不时时存也。足下知犁支所在,能召之来与余面论其事,则不胜幸甚。
余为董文恪公作行状,尽览其奏议。其任安徽巡抚,奏准棚民开山事甚力。大旨言:与棚民相告讦者,皆溺于龙脉风水之说,至有以数百亩之山,保一棺之土;弃典礼,荒地利,不可施行。而棚民能攻苦茹淡于丛山峻岭、人迹不可通之地,开种旱谷,以佐稻粱。人无闲民,地无遗利,于策至便,不可禁止,以启事端。余览其说而是之。
及余来宣城,问诸乡人。皆言:未开之山,土坚石固,草树茂密,腐叶积数年,可二三寸。每天雨,从树至叶,从叶至土石,历石罅滴沥成泉。其下水也缓,又水下而土不随其下。水缓,故低田受之不为灾;而半月不雨,高田犹受其浸溉。今以斤斧童其山,而以锄犁疏其土,一雨未毕,沙石随下,奔流注壑涧中,皆填污不可贮水,毕至洼田中乃止。及洼田竭,而山田之水无继者。是为开不毛之土,而病有谷之田;利无税之佣,而瘠有税之户也。余亦闻其说而是之。
嗟夫!利害之不能两全也久矣。由前之说,可以息事;由后之说,可以保利。若无失其利,而又不至如董公之所忧,则吾盖未得其术也。故记之以俟夫习民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