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论园蔬口目卑,花开不减菊幽奇。
灿然金色仍堪采,春老恰如秋老时。
莫论园蔬口目卑,花开不减菊幽奇。
灿然金色仍堪采,春老恰如秋老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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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最多竹,樊圃棋错。包箨榯笋之赢,岁尚十数万缗,坐安侯利,宁肯为渭川下。然其治水庸,任土物,简历芟养,率须谨严。家必有小斋闲馆在亏蔽间,宾欲赏,辄腰舆以入,不问辟疆,恬无怪让也。以是名其俗,为好事。
壬申之秋,人吏率持镰斧,亡公私谁何,且戕且桴,不竭不止。守都出令:有敢隐一毫为私,不与公上急病,服王官为慢,齿王民为悖。如是累日,地榛园秃,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由是知其民之急上。
噫!古者伐山林,纳材苇,惟是地物之美,必登王府,以经于用。不供谓之畔废,不时谓之暴殄。今土宇广斥,赋入委叠;上益笃俭,非有广居盛囿之侈。县官材用,顾不衍溢朽蠹,而一有非常,敛取无艺。意者营饰像庙过差乎!《书》不云:“不作无益害有益。”又曰:“君子节用而爱人。”天子有司所当朝夕谋虑,守官与道,不可以忽也。推类而广之,则竹事犹末。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