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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卷三·谕鬼

青州石尚书茂华为诸生时,郡门外有大渊,不雨亦不涸。邑中获大寇数十名,刑于渊上。鬼聚为祟,经过者辄曳入。一日,有某甲正遭困厄,忽闻群鬼惶窜曰:“石尚书至矣!”未几公至,甲以状告。公以垩灰题壁示云:“石某为禁约事:照得厥念无良,致婴雷霆之怒;所谋不轨,遂遭斧钺之诛。只宜返罔两之心,争相忏悔;庶几洗髑髅之血,脱此沉沦。尔乃生已极刑,死犹聚恶。跳踉而至,披发成群;踯躅以前,搏膺作厉。黄泥塞耳,辄逞鬼子之凶;白昼为妖,几断行人之路!彼丘陵三尺外,管辖由人;岂乾坤两大中,凶顽任尔?谕后各宜潜踪,勿犹怙恶。无定河边之骨,静待轮回;金闺梦里之魂,还践乡土。如蹈前愆,必贻后悔!”自此鬼患遂绝,渊亦寻干。

译文

青州的石茂华尚书当年还是秀才的时候,青州城门外有一个大水坑,即使不下雨也从来不干涸。益都县曾经捕获过几十名大盗,都是在大水坑旁行刑处死的。可不料这几十名大盗的鬼魂不散,又聚集在一起为害百姓,经过大坑旁的人常被鬼魂拖入水中。一日,某甲遭到了鬼的袭击,身处危难之中的时候,忽然听见群鬼们四处乱窜,大声呼喊:“石尚书来了!”不久,石茂华赶至水边,某甲把刚才看到的情形告诉了他。石茂华于是用石灰在墙上书写告示,其内容如下:“石某为禁约的事布告如下:查得你们居心不良,以致触犯上天雷霆之怒;过去因为图谋不轨,所以你们遭到了砍头处死的惩罚。现在只应该迷途知返,争相忏悔生前所犯下的罪行;或许能够洗清你们枯骨上罪恶的血污,脱离现在所处的苦海深渊。但是,你们这些人生前已遭受过极刑,死后还聚在一起作恶。有时突然跳到人们面前,成群结队,披头散发;有时又故意在人前徘徊不进,捶胸顿足,发出瘆人的惨叫。你们已经黄泥塞耳,还敢施展恶鬼的猖狂;青天白日之下竟敢行妖作恶,几乎阻断行人的道路!你们三尺坟墓之外,完全都是由人来管辖;而朗朗乾坤、天地宇宙之中,怎能容你们任逞凶顽?我现在正告你们,从今以后,你们要各自潜踪敛迹,不要坚持作恶。你们这些鬼魂,要安心地等待转世轮回;只有这样,你们亲人梦中的灵魂,才能重新回到故乡。如果你们重蹈覆辙,继续害人,你们一定会追悔莫及!”从此以后,青州再也没有发生鬼魂作乱的事,大水坑里的水也终于干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