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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灸甲乙经·卷三·头直侠督脉各一寸五分却行至玉枕凡十穴第三

五处,在督脉傍,去上星一寸五分,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三分,不可灸(《素问》水热穴注云灸三壮)。

承光,在五处后二寸,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三分,禁不可灸。

通天,一名天臼,在承光后一寸五分,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三分,留七呼,灸三壮。

络却,一名强阳,一名脑盖,在通天后一寸三分,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三分,留五呼,灸三壮。

玉枕,在络却后七分,侠脑户傍一寸三分,起肉枕骨,入发际三寸,足太阳脉气所发,刺入三分,留三呼,灸三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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