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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斋志异·卷五·酒虫

长山刘氏,体肥嗜饮,每独酌辄尽一瓮。负郭田三百亩,辄半种黍,而家豪富,不以饮为累也。一番僧见之,谓其身有异疾。刘答言:“无。”僧曰:“君饮尝不醉否?”曰:“有之。”曰:“此酒虫也。”刘愕然,便求医疗。曰:“易耳。”问:“需何药?”俱言不需。但令于日中俯卧,絷手足,去首半尺许置良酝一器。移时燥渴,思饮为极,酒香入鼻,馋火上炽,而苦不得饮。忽觉咽中暴痒,哇有物出,直堕酒中。解缚视之,赤肉长二寸许,蠕动如游鱼,口眼悉备。刘惊谢,酬以金,不受,但乞其虫。问:“将何用?”曰:“此酒之精,瓮中贮水,入虫搅之,即成佳酿。”刘使试之,果然。刘自是恶酒如仇。体渐瘦,家亦日贫,后饮食至不能给。

异史氏曰:“日尽一石,无损其富;不饮一斗,适以益贫。岂饮啄固有数乎哉?或言:‘虫是刘之福,非刘之病,僧愚之以成其术。’然欤否欤?”

译文

长山县刘某,身体肥胖,嗜酒成性。每当独自饮酒时,总是一口气喝光一坛子酒。他有靠近城郊的良田三百亩,总是用一半去种黍子,由于家中非常富有,喝酒也并不成为拖累。一位来自西域的僧人看到刘某,称他身上患有一种奇特的病。刘某否认说:“没有。”僧人询问:“你是不是从不醉酒?”刘某回答:“是的。”僧人解释道:“这是因为你身上有酒虫。”刘某大为震惊,请求僧人治疗。僧人表示:“这很简单。”刘某问道:“需要用到什么药物吗?”僧人回答说不需要,只要在正午烈日下趴在地上,绑好手脚,离头部约半尺的位置放置一坛美酒即可。过了一段时间,刘某感到口干舌燥,极想饮酒。这时酒香扑面而来,馋火向上越烧越烈,却深受喝不到口的折磨。突然间,他感到喉咙奇痒,“哇”的一声吐出一个东西,直接掉到酒里。松绑后,刘某一看,原来是一块三寸左右的红肉,像游鱼一样蠕动着,口眼俱全。刘某感激地向僧人道谢,并想给他报酬,但僧人婉言谢绝,只要求得到那块肉虫。刘某询问:“这肉虫有何用?”僧人解释道:“这是酒的精华。瓮中盛好水,把酒虫放进去再加以搅动,立即就成了美酒。”刘某请求他演示,果然不假。刘某从此厌酒,视酒如仇,他的身体逐渐变瘦,家境日益贫困,后来到了吃饭不能自给的地步。

异史氏说:一天喝一石酒,不影响富有;一斗酒也不喝,反而更加贫困:难道饮食本来就有定数吗?有人说:“酒虫是刘某的福,不是刘某的病,僧人用方术愚弄了他。”是不是这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