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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夫论·卷一·务本

凡为治之大体〔二〕,莫善于抑末而务本,莫不善于离本而饰末〔三〕。夫为国者以富民为本〔四〕,以正学为□〔五〕。民富乃可教〔六〕,学正乃得义,民贫则背善〔七〕,学淫则诈伪〔八〕,入学则不乱〔九〕,得义则忠孝。故明君之法,务此二者,以为成太平之基,致休征之祥〔一0〕。

〔一〕○铎按:古以农为本,商为末。文选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注引汉书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而人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李奇曰:“本,农也;末,贾也。”推言之,则凡事皆有本末。此篇极陈汉世离本饰末之弊,与遏利、浮侈诸篇相表里,又与盐铁论本议篇旨意同,可参看。

〔二〕“治”旧作“人”,据治要改。北堂书钞卅九引亦作“治”。韩非子有大体篇。漢書■錯傳云:“明于国家之大体。”

〔三〕吕氏春秋孝行览云:“凡为天下治国家,必务本而后末。”

〔四〕管子治国篇云:“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

〔五〕礼记学记云:“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史记儒林传:‘辕固曰:“公孙子务正学以言,无曲学以阿世。”’空格程本作“基”。○铎按:书钞三十九引作“基”。

〔六〕论语:‘冉有曰:“既富矣,又何加焉?”子曰:“教之。”’说苑建本篇:‘河间献王曰:“管子称仓廪实,知礼节;衣食足,知荣辱。夫谷者,国家所以昌炽。士女所以姣好,礼义所以行,而人心所以安也。尚书五福,以富为始。子贡问为政,孔子曰:富之。即富乃教之也。此治国之本也。”’汉书食货志云:“食足货通,然后国实民富而教化成。”

〔七〕邓析子无厚篇云:“凡民有穿窬为盗者,有诈伪相迷者,此皆生于不足,起于贫穷。”

〔八〕吕氏春秋知度篇云:“至治之世,其民不好淫学流说。”高诱注:“不学正道为淫学。”

〔九〕○俞樾云:‘上云“民富乃可教,学正乃得义”。此承上文而言,当作“可教则不乱”。古“学”字作“■”,故教、学字相近易误。“教”误作“学”,因臆改作“入学”耳。’○铎按:句自可通,不烦改作。

〔一0〕礼记仲尼燕居云:“天下太平。”书洪范曰:“休征。”汉书董仲舒传云:“诸福之物,可致之祥,莫不毕至。”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百异消灭,而众祥并至,太平之基,万世之利也。”艺文类聚五十二引此文“祥”作“隆”。

夫富民者,以农桑为本,以游业为末〔一〕;百工者,以致用为本〔二〕,以巧饰为末〔三〕;商贾者,以通货为本〔四〕,以鬻奇为末〔五〕:三者守本离末则民富,离本守末则民贫,贫则阨而忘善,富则乐而可教。教训者,以道义为本,以巧辩为末;辞语者,以信顺为本,以诡丽为末〔六〕;列士者〔七〕以孝悌为本〔八〕,以交游为末〔九〕;孝悌者,以致养为本〔一0〕,以华观为末〔一一〕;人臣者,以忠正为本〔一二〕,以媚爱为末〔一三〕:五者守本离末则仁义兴,离本守末则道德崩〔一四〕。慎本略末犹可也,舍本务末则恶矣。

〔一〕管子五辅篇云:“明王之务,在于强本事,去无用,然后民可使富。”治国篇云:“先王知众民强兵广地富国之必生于粟也,故禁末作,止奇巧,而利农事。”牧民篇云:“务五谷则食足,养桑麻育六畜则民富。”汉书文帝纪二年诏曰:“农,天下之大本也,民所恃以生也。而民或不务本而事末,故生不遂。”昭帝纪元平元年诏曰:“天下以农桑为本。”

〔二〕易系辞上传云:“备物致用,立成器以为天下利。”

〔三〕周礼司市:“凡市伪饰之禁,在工者十有二。”胥师:“察其诈伪饰行儥慝者”,郑注:“玄谓饰行儥慝,谓使人行卖恶物于市,巧饰之,令欺诳买者。”礼记月令云:“毋或作为淫巧”,郑注:“淫巧,谓伪饰不如法也。”

〔四〕周礼太宰:“九职任万民,六曰商贾,阜通货贿。”

〔五〕类聚“货”作“乏”,“奇”作“货”。按汉书食货志云:“通财鬻货曰商。”

〔六〕汉书扬雄传云:“诸子各以其知舛驰,大氐诋訾圣人,即为怪迂、析辩、诡辞以挠世事,虽小辩,终破大道而或众。”王褒传云:“辞赋大者与古诗同义,小者辩丽可喜。”

〔七〕荀子大略篇云:“子赣、季路,故鄙人也,被文学,服礼义,为天下列士。”风俗通论士云:“列士百不易之分。”见意林。

〔八〕论语云:‘子贡问士,子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

〔九〕礼记曲礼云:“交游称其信也。”

〔一0〕礼记祭义:‘曾子曰:“众之本教曰孝,其行曰养。”’

〔一一〕孟子云:“非直为观美也。”○铎按:浮侈篇:“竞为华观。”

〔一二〕六韬盈虚篇云:“吏忠正奉法者,尊其位。”淮南子主术训云:“人主贵正而尚忠。忠正在上位,执正营事,则谗佞奸邪无由进矣。”

〔一三〕晋语云:“其臣竞谄以求媚。”诗假乐云:“媚于天子”,郑笺:“媚,爱也。”

〔一四〕兴、崩韵。

夫用天之道,分地之利〔一〕,六畜生于时,百物聚于野,此富国之本也〔二〕。游业末事,以收民利〔三〕,此贫邦之原也〔四〕。忠信谨慎,此德义之基也。虚无谲诡,此乱道之根也。故力田所以富国也〔五〕。今民去农桑,赴游业,披采众利,聚之一门,虽于私家有富,然公计愈贫矣〔六〕。百工者,所使备器也〔七〕。器以便事为善〔八〕,以胶固为上〔九〕。今工好造雕琢之器〔一0〕巧伪饬之,以欺民取贿〔一一〕,虽于奸工有利,而国界愈病矣。商贾者,所以通物也〔一二〕,物以任用为要,以坚牢为资〔一三〕。今商竞鬻无用之货〔一四〕、淫侈之币〔一五〕,以惑民取产,虽于淫商有得,然国计愈失矣〔一六〕。此三者,外虽有勤力富家之私名〔一七〕,然内有损民贫国之公实〔一八〕。故为政者,明督工商,勿使淫伪,困辱游业,勿使擅利〔一九〕,宽假本农,而宠遂学士〔二0〕,则民富国平矣。

〔一〕孝经。

〔二〕管子立政篇云:“桑麻殖于野,五谷宜其地,六畜育于家,瓜瓠、荤菜、百果备具,国之富也。”

〔三〕昭廿六年左传云:“大夫不收公利。”后汉书朱晖传云:“往来市珍宝,收采其利。”

〔四〕两“也”字并据治要补。

〔五〕汉书文帝纪十二年诏曰:“力田,为生之本也。”

〔六〕管子治国篇云:“民舍本事而事末作,则田荒而国贫矣。”禁藏篇云:“民多私利者其国贫。”○铎按:荀子富国篇:“是知国计之极也。”“公计”与“国计”义同。汉书黄霸传注:“计,谓出入之数也。”

〔七〕考工记云:“审曲面埶,以饬五材,以辨民器,谓之百工。”

〔八〕盐铁论国病篇云:“器足以便事。”

〔九〕尔雅释诂云:“胶,固也。”

〔一0〕汉书王吉传云:“古者,工不造琱瑑,商不通侈靡。”“雕琢”义与“琱瑑”同。淮南子齐俗训云:“车舆极于雕琢,器用逐于刻镂。”

〔一一〕汉书礼乐志云:“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巧伪因而饰之,以营乱富贵之耳目。庶人以求利,列国以相闲。”“巧伪饬之”治要作“伪饰之巧”,其义亦通,见上“以巧饰为末”句注。○铎按:饬、饰古字通。礼记乐记:“复乱以饬归。”史记乐书“饬”作“饰”。

〔一二〕以上二十字旧脱,据治要补。“界”当依上下文作“计”。计、界声相近。汉书地理志琅邪郡计斤,颜师古注:“即春秋左氏传所谓介根也,语音有轻重。”,此其比也。白虎通商贾篇云:‘“商”之为言“商”也;商其远近,度其有亡,通四方之物,故谓之“商”也。“贾”之为言“固”也;固其有用之物,以待民来,以求其利者也。’

〔一三〕礼记月令云:“命工师效功,必功致为上。”淮南子时则训作“坚致为上”,高诱注:“坚致,功牢也。”盐铁论力耕篇云:“工致牢而不伪。”

〔一四〕尚书大传云:“圣人在位,其商不通无用之物。”

〔一五〕“淫”下旧有“极”字,即“淫”之驳文,据治要删。

〔一六〕后汉书桓谭传注引东观汉记载谭言云:“贾人多通侈靡之物,罗纨绮绣,杂彩玩好,以淫人耳目,而竭尽其财,是为下树奢媒,而置贫本也。求人之俭约富足,何可得乎?”齐策云:“为国计者过矣。”高诱注:“过,误失也。”

〔一七〕汉书高帝纪云:“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服虔曰:“力,勤力也。”疏广传云:“令子孙勤力其中。”易家人六四:“富家大吉。”○铎按:勤力、富家、损民、贫国相对,则“力”为名词。说文云:“治功曰力。”

〔一八〕“实”治要作“费”。○铎按:名、实相对,作“实”是。劝将篇:“上不闻吊唁嗟叹之荣名,下又无禄赏之厚实”,其例也。

〔一九〕史记平准书云:“高祖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租税以困辱之。”

〔二0〕晋语云:“通商宽农。”汉书翟方进传云:“可少宽假,使遂其功名。”此以宽假、宠遂连言,盖即本于彼。○铎按:楚语注:“宠,荣也。”礼记缁衣注:‘“遂”犹“达”也。’宠遂,谓使之荣达耳。

夫教训者,所以遂道术而崇德义也。今学问之士,好语虚无之事〔一〕,争着雕丽之文〔二〕,以求见异于世,品人鲜识〔三〕,从而高之〔四〕,此伤道德之实,而或蒙夫之大者也〔五〕。诗赋者,所以颂善丑之德〔六〕,泄哀乐之情也,故温雅以广文〔七〕,兴喻以尽意〔八〕。今赋颂之徒,苟为饶辩屈蹇之辞〔九〕,竞陈诬罔无然之事,以索见怪于世,愚夫戆士〔一0〕,从而奇之,此悖孩童之思〔一一〕,而长不诚之言者也〔一二〕。尽孝悌于父母,正操行于闺门〔一三〕,所以为列士也〔一四〕。今多务交游以结党助,偷世窃名〔一五〕以取济渡〔一六〕,夸末之徒,从而尚之,此逼贞士之节〔一七〕,而眩世俗之心者也〔一八〕。养生顺志,所以为孝也。〔一九〕今多违志俭养,约生以待终〔二0〕,终没之后,乃崇饬丧纪以言孝〔二一〕,盛飨宾旅以求名〔二二〕,诬善之徒〔二三〕,从而称之,此乱孝悌之真行,而误后生之痛者也〔二四〕。忠正以事君,信法以理下,所以居官也〔二五〕。今多奸谀以取媚〔二六〕,挠法以便佞〔二七〕,苟得之徒〔二八〕,从而贤之,此灭贞良之行〔二九〕,而〔三0〕开乱危之原者也〔三一〕:五者,外虽有振〔三二〕贤才之虚誉〔三三〕,内有伤道德之至实。

〔一〕汉书扬雄传赞:‘桓谭曰:“昔老聃着虚无之言两篇,薄仁义,非礼学,然后世好之者,尚以为过于五经。”’

〔二〕后汉书樊宏后准传云:“儒者竞论浮丽。”

〔三〕“品人”犹言“众人”。晏子春秋外篇云:“今品人饰礼烦事,羡乐淫民,崇死以害生:三者,圣王之所禁也。”○铎按:说文:“品,众庶也。”

〔四〕○铎按:“高”治要作“尚”,复下文。

〔五〕论衡量知篇云:“人未学问曰蒙。”“或”与“惑”通,程本作“惑”。○铎按:潜叹篇:“或君则不然”,亦以“或”为“惑”。

〔六〕周礼太师郑注:‘“颂”之为言“诵”也,“容”也。’

〔七〕汉书扬雄传云:“司马相如作赋。甚弘丽温雅。”

〔八〕周礼太师注:“兴,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

〔九〕“饶”疑“挠”之误。淮南子齐俗训云:“诋文者处烦挠以为慧,争为佹辩,久稽而不诀。”○铎按:“饶”当作“譊”。众经音义二十引仓颉篇:“譊,讼声也。”“譊辩”二字平列。“屈蹇”犹“蹇吃”,并双声。一切经音义引通俗文:“言不通利,谓之蹇吃。”

〔一0〕说文云:“戆,愚也。”淮南子泛论训云:“愚夫憃妇”,高诱注:‘“憃”亦“愚”,无知之貌也。’“憃”与“戆”通。

〔一一〕说文云:“誖,乱也。”或从心作“悖”。孟子云:“孩提之童。”

〔一二〕韩非子难二云:“言语辨听之说不度于义者,必不诚之言也。”史记高祖纪云:“人乃以妪为不诚。”

〔一三〕“尽”旧作“内”,据治要改。盐铁论孝养篇云:“闺门之内尽孝焉,闺门之外尽悌焉。”

〔一四〕旧脱“为”字,“列”作“烈”,据治要补、改。○铎按:烈、列古或通用,韩策二:“乃其姊者亦列女也。”史记刺客传作“烈”。不改亦得。

〔一五〕“世”治要作“势”。按管子牧民篇云:“偷取一世。”韩非子诡使篇云:“巧言利辞,行奸轨以幸偷世者数御。”“世”字似不误。○铎按:治要作“势”,误。势、世声近多相乱,韩非子孤愤篇:“处势卑贱”,干道本“势”作“世”;盐铁论论儒篇:“无势位,舜、禹不能治万民”,一本“势”作“世”,是其例。

〔一六〕“济渡”以涉水为喻。诗匏有苦叶毛传:“舟子,舟人,主济渡。”

〔一七〕汉书匈奴传赞云:“城郭之固,无以异于贞士之约。”王先生云:‘“逼”疑“违”。’

〔一八〕“眩”旧作“衒”,据治要改。淮南子原道训高诱注:“眩,惑也。”

〔一九〕礼记内则:‘曾子曰:“孝子之养老也,乐其心,不违其志,乐其耳目,安其寝处,以其饮食忠养之。”’孟子云:“曾子养曾皙,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

〔二0〕韩诗外传一:‘曾子曰:“窘其身而约其亲者,不可与语孝。”’

〔二一〕礼记月令云:“饬丧纪。”文王世子郑注:‘“纪”犹“事”也。’

〔二二〕晋语云:“礼宾旅”,韦昭注:“旅,客也。”

〔二三〕○铎按:易系辞下传:“诬善之人其辞游。”

〔二四〕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古者事生尽爱,送死尽哀,故圣人为制节,非虚加之。今生不能致其爱敬,死以奢侈相高,虽无哀戚之心,而厚葬重币者则称以为孝,显名立于世,光荣着于俗。故黎民相慕效,至于发屋卖业。”群书治要载崔实政论云:“送终之家,亦无法度,至用檽梓黄肠,多埋宝货,烹牛作倡,高坟大寝。是可忍也,孰不可忍?而俗人多之,咸曰健子,天下企慕,耻不相逮。念亲将终,无以奉遣,乃约其供养,豫修亡殁之备,老亲之饥寒,以事淫佚之华称。竭家尽业,甘心而不恨。”后汉书赵咨传云:“废事生而荣终亡,替所养而为厚葬,岂云圣人制礼之意乎?”意与此同。

〔二五〕鲁语:‘臧文仲曰:“居官者当事不避难。”’

〔二六〕昭七年左传云:“从政有所反之,以取媚也。”

〔二七〕汉书酷吏宁成传云:“所爱者挠法活之,所憎者曲法灭之。”论语云:“友便佞。”治要作“玩法以便己。”

〔二八〕旧脱“徒”字。淮南子人闲训云:“忠臣事君也,计功而受赏,不为苟得。”缪称训云:“小人之从事也曰苟得,君子曰苟义。”○铎按:“徒”与“从”隶书形近而脱。北京图书馆藏黄丕烈士礼居旧藏明刊本正作“苟得之徒,从而贤之”。

〔二九〕史记秦始皇纪琅邪台刻石辞云:“奸邪不容,皆务贞良。”

〔三0〕“而”字旧脱。

〔三一〕旧脱“者”字,据治要补。

〔三二〕“振”与“震”同。

〔三三〕管子明法解云:“群臣以虚誉进其党。”

凡此八者,皆衰世之务,而闇君之所固也〔一〕。虽未即于篡弒〔二〕,然亦乱道之渐来也。

〔一〕荀子王霸篇云:“闇君必将急逐乐而缓治国。”孔安国论语注:“固,蔽也。”

〔二〕○铎按:宣元年公羊传注:“即,近也。”

夫本末消息之争〔一〕,皆在于君,非下民之所能移也。夫民固随君之好〔二〕,从利以生者也〔三〕。是故务本则虽虚伪之人皆归本,居末则虽笃敬之人〔四〕皆就末。且冻馁之所在,民不得不去也;温饱之所在,民不得不居也〔五〕。故衰闇之世,本末之人,未必贤不肖也〔六〕,祸福之所〔七〕,势不得无然尔。故明君莅国〔八〕,必崇本抑末〔九〕,以遏乱危之萌。此诚治之危渐〔一0〕,不可不察也。

〔一〕易丰彖曰:“与时消息。”“争”疑“事”。○铎按:“争”犹“辨”。襄二十九年左传:“辩而不德。”杜注:‘“辩”犹“争”也。’“辩”与“辨”同。

〔二〕管子法法篇云:“凡民从上也,不从口之所言,从情之所好者也。”○铎按:韩非子二柄篇:“越王好勇,而民多轻死。楚灵王好细腰,而国中多饿人。”外储说左上篇:“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是其事。

〔三〕商子君臣篇云:“臣闻道民之门,在上所先。故民可令农战,可令游宦,可令学问,在上所与。上以功劳与则民战,上以诗、书与则民学问。民之于利也,若水于下也,四旁无择也。民徒可以得利而为之者。”此下旧有“故君子曰”一段,凡二百卅七字,今考定入遏利篇。

〔四〕论语云:“行笃敬。”

〔五〕论语云:“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盐铁论褒贤篇、论衡问孔篇、刺孟篇、高诱注吕氏春秋有度篇、后汉书陈蕃传“处”并作“居”。汉书叙传幽通赋云:“物有欲而不居兮,亦有恶而不避。”用论语文。抱朴子博喻篇亦云:“不以其道,则富贵不足居。”

〔六〕○俞樾云:‘“人”字乃“失”字之误,“贤”字乃“皆”字之误。言衰闇之世,本末之所以失者,未必皆不肖之故,乃为祸福所迫,不得不然也。’○铎按:如俞改,则与上文不相应。不可从。

〔七〕“所”下有脱字。

〔八〕晏子春秋谏下云:“莅国子民。”

〔九〕盐铁论本议篇云:“王者崇本退末。”

〔一0〕“治之危渐”当作“治乱之渐”。危、乱字形相近,又误倒“之”字于上也。○铎按:汪说近是。邵本改作“为治之渐”,不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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