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审案完毕向皇帝奏闻处罪意见。当,判罪。
引《史记·平準书》:“汤 奏当 异 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诽,论死。”《汉书·路温舒传》:“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盖奏当之成,虽 咎繇 听之,犹以为死有餘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