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资给供养。
引《后汉书·皇后纪下·桓思窦皇后》:“黄门令 董萌 因此数为太后诉怨,授深纳之,供养资奉有加於前。”《南史·孙瑒传》:“常於山斋设讲肆,集玄儒之士,冬夏资奉,为学者所称。”《宋史·食货志下六》:“刳剥园户,资奉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