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本家孙辈。
引宋 梅尧臣 《<林和靖先生诗集>序》:“先生少时多病,不娶,无子。诸孙 大年 能掇拾所为诗,请予为序。”《续资治通鉴·宋仁宗庆历五年》:“诸子、诸孙须年十五已上,弟姪等并须年二十已上,方得奏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