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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úshǐ

竹使符

  • 拼音zhú shǐ fú
  • 注音ㄓㄨˊ ㄕˇ ㄈㄨˊ

  • 词语解释

    竹使符[ zhú shǐ fú ]

    ⒈  汉时竹制的信符。右留京师,左与郡国。凡发兵用铜虎符,其馀征调用竹使符。

    ⒉  泛指地方官吏的印符。

    ⒊  借指州郡长官。

    引证解释

    ⒈  汉 时竹制的信符。右留京师,左与郡国。凡发兵用铜虎符,其馀征调用竹使符。

    《汉书·文帝纪》:“初与郡守为铜虎符、竹使符。”
    颜师古 注引 应劭 曰:“竹使符皆以竹箭五枚,长五寸,鐫刻篆书,第一至第五。”
    亦省称“竹使”。 《后汉书·杜诗传》:“旧制发兵,皆以处符,其餘徵调,竹使而已。”
    王先谦 集解引 惠栋 曰:“郑康成 《周礼》注云:‘今日徵郡守以竹使符。’”

    ⒉  泛指地方官吏的印符。

    南朝 梁元帝 《侍中新渝侯墓志铭》:“三分竹使,再徙建旟。”
    唐 房孺复 《酬窦大闲居见寄》诗:“名惭竹使宦情少,路隔 桃源 归思迷。”
    宋 苏轼 《送翟安常赴阙兼寄子由》诗:“中山 保塞 两穷边,卧治雍容已百年,顾我迂愚分竹使,与君谈笑用蒲鞭。”

    ⒊  借指州郡长官。

    唐 张九龄 《登荆州城楼》诗:“自罢金门籍,来参竹使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