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反复多次。
引宋 罗大经 《鹤林玉露》卷十二:“妾隔帘故邀其满引,至再至三,终不肯出。”明 张居正 《乞归葬疏》:“降諭慰留,至再至三。”清 薛福成 《通筹南洋各岛添设领事官保护华民疏》:“臣拟坚持初议,至再至三,与之磋磨。”
⒈ 语本指一而再,再而三。
引《书经·多方》:「我惟时其教告之,我惟时其战要囚之,至于再,至于三,乃有不用我降尔命,我乃其大罚殛之。」《明史·卷一八一·徐溥传》:「数月以来,奉中旨处分未当者封还,执奏至再至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