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试着亲身去做触犯法令的事。指明知故犯。
例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汉书·王尊传》
英defy the law;
⒈ 谓明知法律禁止,仍然亲自去做犯法的事,以图侥幸。
引《汉书·王尊传》:“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后汉书·冯勤传》:“崇山、幽都 何可偶,黄鉞一下无处所,欲以身试法邪?”
⒈ 不顾法律的制裁而故意犯法。
引《汉书·卷七六·王尊传》:「故行贪鄙,能变更者与为治。明慎所职,毋以身试法。」《文明小史·第六〇回》:「哼哼,他倒敢以身试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