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犹行赏。
引《礼记·月令》:“命相布德和令,行庆施惠,下及兆民。”郑玄 注:“庆谓休其善也。”唐 元稹 《令狐楚等加阶制》:“既当行庆之恩,宜用加崇之典。”《续资治通鉴·宋太宗至道二年》:“先是郊祀行庆,中外官吏皆进秩, 準(寇準 )遂率意轻重,其素所喜者多得臺省清秩,所恶及不知者即叙退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