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后汉书·向长传》载:东汉人向平隐居不愿做官,待子女婚嫁完毕,就出外游览名山大川,不再顾问家里的事。后因称子女的婚嫁之事为“向平之愿”。
⒈ 称子女婚嫁事为“向平之愿”,子女婚嫁事毕为“向平愿了”。参见“向平”。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六:“这般一走,便可与 杜郎 相会,遂了 向平 之愿了。”
清 赵翼 《季女出嫁》诗:“恰了 向平 愿,应偿五岳缘。”
⒈ 东汉人向长,字子平,在子女嫁娶事完成后即不再过问家事,与好友云游五岳名山。典出《后汉书·卷八三·逸民传·向长传》。后以向平之愿指儿女婚嫁的事。
引《石点头·卷一二·侯官县烈女歼仇》:「申屠虔正要了却向平之愿,自去效司马遨游,为此一凭儿子做主,毫不阻当。」
《官场现形记·第五六回》:「如今儿子已经长大,拟于秋间,为之完姻,以了向平之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