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誊录所属下的誊录人员。清制,在会试下第的举人及顺天乡试正榜外选录能书者充任。
⒈ 誊录所属下的誊录人员。 清 制,在会试下第的举人及 顺天 乡试正榜外选录能书者充任。参见“誊録所”。
引商衍鎏 《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二章第五节:“誊録生用硃笔,对读生用赭黄笔,……正副主考用墨笔,以主考閲看者为硃卷,故用墨不碍,所谓五色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