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敬辞。称对方。参见:台端。
⒈ 敬辞。称对方。参见“臺杂”。
引宋 欧阳修 《与程文简公书》:“屡烦台端,悚仄可知。”
清 曾国藩 《复胡润之书》:“闻台端剗除强暴不遗餘力,鄙怀欲取为伐柯之则。”
即台杂。 《通典·职官六》:“侍御史之职有四,谓推、弹、公廨、杂事……臺内之事悉主之,号为臺端,他人尊之曰端公。”
《新唐书·百官志三》:“侍御史六人……久次者一人知杂事,谓之杂端,殿中监察职掌、进名、迁改及令史考第,臺内事顓决,亦号臺端。”
⒈ 唐代侍御史之称。
⒉ 古代对官吏的尊称,今为对人的敬称。用在平辈之间,或机关发给个人的函件上,犹言尊处、尊驾或阁下。
近大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