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俗农历正月十五为灯节,正月十三日谓上灯,正月十八日谓收灯。
引宋 姜夔 《浣溪沙》词序:“己酉岁客 吴兴,收灯夜闔户无聊。”宋 范成大 《浣溪沙·元夕后三日王文明席上》词:“宝髻双双出綺丛,妆光梅影各春风。收灯时候却相逢。”清 黄景仁 《木兰花慢·十八夜对月》词:“道今夜收灯,半城犹照,剩管残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