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约计之词。常用于表示较少的数量。
引《南史·后妃传下·徐元妃》:“妃无容质,不见礼,帝三二年一入房。”《水浒传》第十五回:“你便再与他三二斗米去。”《西游记》第十二回:“徒弟们,我去之后,或三二年,或五七年,但看那山门里松枝头向东,我即回来。”
⒈ 形容少量。
引《水浒传·第一五回》:「以定是嫌少。你便再与他三二斗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