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旧时于秋季处决犯人。
引清 蒲松龄 《聊斋志异·胭脂》:“宿 不任凌籍,遂以自承。招成报上,无不称 吴公 之神,铁案如山, 宿 遂延颈以待秋决矣。”清 和邦额 《夜谭随录·秀姑》:“适过 菜市口,值秋决,刑人于市,阻不得进。”《清史稿·世祖纪二》:“﹝十年六月﹞癸卯,復秋决朝审例。”
⒈ 古时各省死罪人犯,皆于秋季由刑部覆核定罪,在秋后处决,故称为「秋决」。
引《聊斋志异·卷四·辛十四娘》:「既而秋决有日,女始皇皇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