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人用右手为常,用左手为僻,故称偏僻之地为僻左。
引三国 魏 曹丕 《与朝歌令吴质书》:“足下所治僻左,书问致简,益用增劳。”宋 王禹偁 《躬弩》诗:“罚郡在僻左,时清政多闲。”章炳麟 《中华民国解》:“独 西臧 为僻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