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指书法的南、北两派。
引清 阮元 《南北书派论》:“正书行草之分为南北两派者,则 东晋、宋、齐、梁、陈 为南派; 赵、燕、魏、齐、周、隋 为北派也……南派乃於 江 左风流,疏放妍妙,长於启牘;北派则是中原古法,拘谨拙陋,长於碑榜…… 唐 时南派字迹,但寄縑楮;北派字迹,多寄碑版。”
⒈ 书法在南北朝分为南北二派。南派以帖学为主,风格飘逸。北派以碑学为主,风格刚劲朴拙。自宋代以来,帖学独盛,暨至清代,碑学始得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