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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ōng

録公

  • 拼音lù gōng
  • 注音ㄌㄨˋ ㄍㄨㄥ

  • 词语解释

    録公[ lù gōng ]

    ⒈  录尚书事的敬称。

    ⒉  宋代南方称押司录事。

    引证解释

    ⒈  录尚书事的敬称。

    《南齐书·海陵王纪》:“宣城王 辅政,帝起居皆諮而后行。思食蒸鱼菜,太官令答无録公命,竟不与。”
    《资治通鉴·汉明帝永平十八年》“并録尚书事” 元 胡三省 注:“光武 不任三公,事归臺阁,惟録尚书事者权任稍重,自是迄于 齐 梁,谓之録公。”

    ⒉  宋 代南方称押司录事。

    宋 吴处厚 《青箱杂记》卷一:“彭 献诗谢之曰:……‘令尹声声言有过,録公口口道无灾。思量也解开东阁,留取头蹄待秀才。’南方谓押司録事为‘録公’,览者无不絶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