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吏目

  • 拼音lì mù
  • 注音ㄌ一ˋ ㄇㄨˋ

  • 词语解释

    吏目[ lì mù ]

    ⒈  古官名。元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明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清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

    引证解释

    ⒈  古官名。 元 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 明 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 清 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

    《红楼梦》第八三回:“贾赦 道:‘方才风闻宫里头传了一个太医院御医,两个吏目去看病。’”
    《官场现形记》第四三回:“新选 蘄州 吏目 随太爷 特来稟见。”

    国语辞典

    吏目[ lì mù ]

    ⒈  职官名。州及兵马吏目掌管缉捕盗贼、防狱囚、典簿籍等事;太医院吏目则为医士之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