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春秋鲁之周社和亳社的合称,两社之间是朝廷处理政务的地方。
⒈ 春秋 鲁 之 周社 和 亳社 的合称,两社之间是朝廷处理政务的地方。
引《左传·闵公二年》:“成季 之将生也, 桓公 使 卜楚丘 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 友,在公之右;间於两社,为公室辅。’”
杜预 注:“两社, 周 社、 亳 社。两社之间,朝廷执政所在。”
汉 刘向 《说苑·至公》:“季孙 行父 之戒其子也,曰:‘吾欲室之侠於两社之间也。使吾后世有不能事上者,使其替之益速。’”
宋 王安石 《除韩琦制》:“间朝廷之两社,揉方域之万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