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音乐的法度。
引《文选·傅毅<舞赋>》:“动朱唇,紆清阳,亢音高歌为乐方。”李善 注:“杜预 《左氏传》注曰:‘方,法也。’”三国 魏 曹丕 《善哉行·有美篇》:“知音识曲,善为乐方。”
⒉ 娱乐方式。
引三国 魏 曹植 《斗鸡》诗:“主人寂无为,众宾进乐方。长筵坐戏客,鬭鸡观閒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