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官府摊派正项赋税外的临时加税。
引《旧唐书·裴耀卿传》:“车驾东巡,州当大路,道里绵长,而户口寡弱, 耀卿 躬自条理,科配得所。”《旧五代史·梁书·太祖纪四》:“所在长吏放杂差役,两税外不得妄有科配。”宋 叶适 《林伯和墓志铭》:“伯和 白帅,特免和糴、折变及餘科配,乡赖以苏。”
⒈ 按户口、田亩或区域,责令人民摊派的临时税。
引《旧唐书·卷九八·裴耀卿传》:「耀卿躬自条理,科配得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