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见“绝长补短”。
⒈ 见“絶长补短”。解释:绝:截断。截取长的,补充短的。比喻用长处补短处。
引出处:《战国策·楚策四》:“今楚国虽小,绝长续短,犹以数千里。”
⒈ 以有余补不足。也作「绝长补短」。
引《战国策·楚策四》:「今楚国虽小,绝长续短,犹以数千里,岂特百里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