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州郡计吏用于登记、上报人事、户口、赋税等的帐册。
⒉ 计算帐目。
⒈ 古代州郡计吏用于登记、上报人事、户口、赋税等的帐册。
引《周书·苏绰传》:“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
《资治通鉴·后晋高祖天福五年》:“辛未, 李崧 奏:‘诸州仓粮於计帐之外,所餘颇多。’”
胡三省 注:“计帐,谓岁计其数造帐以申三司者。”
《金史·食货志一》:“凡户口计帐,三年一籍。”
⒉ 计算帐目。
引明 唐顺之 《万古斋公传》:“居家手不识握筭计帐之具,口不问钱米盈缩。”
⒈ 结算帐目。
例如:「有空就到店里帮我计帐,别一天到晚乱跑!」
⒉ 旧时记载地方户口实况的名册。平时由地方官吏每年按当地人口实况编成计帐,而后 再送往尚书省作为编造户籍的底本。
引《新唐书·卷五一·食货志一》:「又有计帐,具来岁课役以报度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