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史记·儒林列传序》:“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司马贞索隐:“计,计吏也。偕,俱也。谓令与计吏俱诣太常也。”后遂用“计偕”称举人赴京会试。
⒈ 参阅 唐 颜师古 《匡谬正俗·计偕》。参阅 唐 颜师古 《匡谬正俗·计偕》。
引《史记·儒林列传序》:“郡国县道邑有好文学、敬长上、肃政教、顺乡里、出入不悖所闻者,令相长丞上属所二千石,二千石谨察可者,当与计偕,诣太常,得受业如弟子。”
司马贞 索隐:“计,计吏也。偕,俱也。谓令与计吏俱诣太常也。”
后遂用“计偕”称举人赴京会试。 唐 柳宗元 《宜城县开国伯柳公行状》:“开元 中,举 汝州 进士,计偕百数,公为之冠。礼部侍郎 韦陟 异而目之,一举上第。”
元 余阙 《李克复总管赴赣州诗序》:“元统 初,余忝论荐,计偕如京师。”
清 方苞 《杨千木墓志铭》:“余以 戴名世 《南山集》牵连,始识君於刑部狱中。君, 名世 友也,以计偕抵京,会狱起,即止不去。”
⒈ 汉时被征召的士人皆与计吏相偕同上京城,故称为「计偕」。后世举人入京会试,也称为「计偕」。
引《汉书·卷六·武帝纪》:「征吏民有明当时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