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户口与县邑。汉代开始以户口或县邑为封建单位。
⒈ 户口与县邑。 汉 代开始以户口或县邑为封建单位。
引《史记·三王世家》:“使诸侯王、封君得推私恩,分子弟户邑。”《后汉书·黄琼传》:“今诸侯以户邑为制,不以里数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