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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役

  • 拼音gù yì
  • 注音ㄍㄨˋ 一ˋ

  • 词语解释

    雇役[ gù yì ]

    ⒈  雇人服役。宋王安石制订新法“雇役法”(即免役法),令民输钱于官,更募人以代役。

    引证解释

    ⒈  出钱雇服徭役的人。

    《宋史·食货志上五》:“使民出泉雇役,即先王致民财以禄庶人在官者之意。”
    宋 苏轼 《上皇帝书》:“今者徒闻 江 浙 之间,数郡雇役,而欲措之天下,是犹见 燕 晋 之枣栗, 岷 蜀 之蹲鴟,而欲以废五穀,岂不难哉?”
    清 袁枚 《随园诗话》卷二七:“温公 欲復差役, 东坡 力争,欲仍行雇役,人皆是 东坡 而非 温公。不知雇役便在一时,差役利在万世。”

    ⒉  受雇的仆役。

    梁启超 《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第二章:“他国之神权,以君主为天帝之化身, 中国 之神权,以君主为天帝之雇役。”
    雇人服役。 宋 王安石 制订新法“雇役法”(即免役法),令民输钱于官,更募人以代役。 清 黄宗羲 《明夷待访录·胥吏》:“自 王安石 改差役为僱役,而奔走服役者亦化而为胥吏矣。”

    国语辞典

    雇役[ gù yì ]

    ⒈  雇人服役。宋王安石制订《雇役法》,令不能服役之人缴钱于官,由官府招募人代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