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向官府控告。论,论罪。
引《元典章·台纲二·察司体察等例》:“随处兇徒恶党,不务本业,以风闻公事,妄构饰词,告论官吏,恐吓钱物,沮坏官府。此等之人,并行究治。”明 《杀狗记·窑中拒奸》:“呈奸狡,刁唆人告论,君子貌,小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