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办事干练敏捷。
引《新唐书·郑元璹传》:“元璹 干敏,所至常有誉。”宋 欧阳修 《相度併县牒》:“絶然小县,有可以分割併省者,并欲随近选差干敏之官,密切先行相度可与不可。”宋 陆游 《南唐书·徐玠传》:“初为小校,以干敏称。”《续资治通鉴·宋真宗咸平三年》:“望择近臣识治体干敏者,与三部众官减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