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分配劳作之事。
引《逸周书·文酌》:“五大:一大知率谋,二大武劒勇,三大工赋事,四大商行贿,五大农假贷。”朱右曾 校释:“赋众以事而考其成。”《国语·鲁语下》:“社而赋事,蒸而献功。”韦昭 注:“事,农桑之属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