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守丧期满。
引《资治通鉴·齐高帝建元四年》:“癸卯, 南康 文简公 褚渊 卒,世子侍中 賁 耻其父失节,服除,遂不仕。”宋 陆游 《曾文清公墓志铭》:“丁内艰,服除,主管南外宗室财用。”
⒈ 守丧期满而脱除丧服。
引《初刻拍案惊奇·卷二三》:「小婿在彼守丧,今已服除,完了殡葬之事,不远千里,特到府上来完前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