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吕氏春秋·自知》:“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揜(掩)其耳。”后以“盗钟掩耳”比喻自己欺骗自己。
⒈ 亦省作“盗钟”。
引《吕氏春秋·自知》:“有得钟者,欲负而走,则钟大不可负,以椎毁之,钟况然有音,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揜(掩)其耳。”
唐 吴兢 《贞观政要·公平》:“为之而欲人不知,言之而欲人不闻,此犹捕雀而掩目,盗钟而掩耳者,只以取誚,将何益乎?”
《云笈七籤》卷九十:“若人不知则鬼神知之,鬼神已知而云不知,是盗钟掩耳之智也。”
南朝 梁 任昉 《劝进今上笺》:“惑甚盗钟,功疑不赏,皇天后土,不胜其酷。”
⒈ 有人得到一口钟,想要背走,但因巨大无法背负,想击毁它,但撞击时有钟声,恐怕他人听到声音来抢夺,于是掩上耳朵。典出也作「盗铃掩耳」、「窃铃掩耳」、「塞耳盗钟」、「塞耳偷铃」、「掩耳盗铃」、「掩耳盗钟」、「掩耳偷铃」。
引《吕氏春秋·不苟论·自知》。比喻自欺欺人。《旧唐书·卷二〇·哀帝本纪》:「立嗣君于南面,毙母后于中闱,黄门与禁旅皆歼,宗室共衣冠并殪,复又盗钟掩耳,嫁祸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