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宋代大臣及近戚有病,皇帝多命医诊治,凡药必服,家人不敢问。及死,例遣内侍监护葬事,称“敕葬”。至敕葬,听凭监护吩咐,有至倾家荡产者,故当时有“宣医纳命,敕葬破家”之语。见宋·叶梦得《石林燕语》卷五、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九。
⒈ 宋 代大臣及近戚有病,皇帝多命医诊治,凡药必服,家人不敢问。及死,例遣内侍监护葬事,称“敕葬”。至敕葬,听凭监护吩咐,有至倾家荡产者,故当时有“宣医纳命,敕葬破家”之语。见 宋 叶梦得 《石林燕语》卷五、 宋 陆游 《老学庵笔记》卷九。
⒈ 旧时重臣死亡,帝王差遣宫中内侍,监护丧事,称为「敕葬」。
引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九》:「贵臣有疾宣医,及物故敕葬,本以为恩。然中使挟御医至,凡药必服,其家不敢问,盖有为医所误者。敕葬则丧家所费,至倾竭赀货,其地又未必善也,故都下谚曰:『宣医纳命,敕葬破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