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以卖唱为谋生手段的伶人。
引《阿毘达磨杂集论·决择分中谛品三》:“比丘众所不行处故,何等为五:谓唱令家、婬女家、酤酒家、王家、旃茶罗羯耻那家。”唐 玄应 《一切经音义》卷二三:“唱令家,谓作音乐戏人也。又云:寻香人也。是等家无产业,唯乞自活,若见饮食处即往,至彼为设倡妓求财食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