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裁汰,削减。
引宋 欧阳修 《论举馆阁之职札子》:“臣谓今后膏粱子弟既不滥居清职,则前已在馆阁者,虽未能沙汰,尚须裁损。”明 归有光 《与王子敬书》之六:“惟土俗俭陋,近来务为裁损,几于 貊 道。”《明史·后妃传二·光宗李庄妃》:“魏忠贤、客氏 用事,恶妃持正,宫中礼数多被裁损,愤鬱薨。”
⒈ 减少。
引《大宋宣和遗事·贞集》:「祖宗上供,自有常数,后缘岁增,不胜其弊,当裁损以舒民力。」